香港特区申请人在内地发明专利优先审查申请试点项目将于2023年实施发表时间:2023-01-06 10:46 日前,新闻记者获知,为深入贯彻中间关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工作部署,适用香港特区住户更便捷、高效地在内地保护知识产权,国家知识产权局会以示范项目方式,对香港特区申请人内地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审查作出便捷分配。 依据该示范项目,自2023年1月1日起,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根据香港特区《公司条例》设立的公司与香港特区的许多法律实体或个人,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专利局广州市代办处和深圳代办处递交有关申报材料,使合乎法定条件的国家发明专利可以从内地得到优先审查。 该示范项目所适用国家发明专利需是香港特区申请人内地处在本质审查时期的国家发明专利,其行业领域归属于《专利权优先审查管理条例》(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6号)的行业领域,有关申请办理分类号掉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与国际专利分类参照关系表(2021)》范畴。 香港特区申请者可以通过当众递交或邮寄方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专利局广州市代办处或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专利局深圳市代办处办事窗口递交专利权优先审查申报材料,但是不能向俩家代办处重复提交同一国家专利申请的优先审查要求。实际办理流程可参考广州市代办处或深圳市代办处网址及香港特区申请人内地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申请办理手册。 |